東吳大學商學院資訊管理學系系主任遴選公告
一、 被遴選人資格:符合教育部副教授以上資格教師。
二、 遴選程序:依「東吳大學學系主任遴選辦法」辦理。
三、 被遴選人推薦方式:
1. 自我推薦。
2. 經本系專任教師三人以上推薦。
3. 經國內外學術機構或團體所屬教授、副教授或研究員、副研究員五人以上推薦。
4. 經遴選委員會委員二人以上推薦。
前述第2、3、4項之推薦方式,應經被推薦人之書面同意。
四、 檢附資料:自行參選者或被推薦參與遴選者應檢附下列之文件、資料。
1.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
2. 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。
3. 學位證書影本。
4. 學術經歷與著作。
5. 自傳。
6. 系務發展理念與方針。
9. 其他相關文件、資料。
五、 系主任任期:自110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。
六、 推薦期限: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7日(五)下午5時前送達。
七、 治系理念說明時間:110年5月13日下午1:10
八、 收件及聯絡方式:
地址:100 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東吳大學資訊管理學系辦公室
電話:(02) 2311-1531 轉 2801
傳真:(02) 2375-6878
召集人:鄭為民主任
聯絡人:李雪真秘書
東吳大學資訊管理學系主任遴選委員會
中華民國110年4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