碩士在職專班
招生名額
報名資格
-
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畢業,取得學士(含)以上學位者。
-
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校院畢業,取得學士(含)以上學位者。
-
具有教育部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」有關碩士班報考資格者。凡具境外學生身分(如陸生、港澳生、海外學生)或持國外學歷報考考生,應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及教育部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,否則不受理報名。
-
具前列任一款應考資格外,並須累計工作經驗二年(不限定在同一機關服務,工作經驗年資得納入大學或專科期間及其以後之工作經驗,且可與同等學力規定離校年資重覆累計,但考生服義務役或替代役期不得抵充)。碩士在職專班工作經驗年資之計算,必須由服務單位出具工作證明書,自證明書上所載日期起計算。
考試科目
-
書面審查:佔總成績40%
-
以讀書計畫、自傳、學經歷、工作經歷及其他足資證明個人專業工作成就之資料綜合審查。
-
面試:佔總成績60%
說明
錄取生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時,以面試原始總分高低為序;如其分數又相同時,再以書面審查原始總分高低為序;如其分數又相同,致錄取人數超出招生名額時,則超額之同分參比者均予錄取。